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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监委首届特约监察员名单出炉 民进哪位会员受聘担任?

民进网 2019-03-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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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为特约监察员代表在发言。

12月17日,国家监委在京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,优选聘请50名特约监察员。

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、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的委托,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中央纪委副书记、国家监委主任杨晓渡出席会议,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。



这是今年3月国家监委成立后,首次聘请特约监察员。

民进会员霍勇受聘担任第一届特约监察员。

▲  霍勇

民进中央委员、全国政协委员。

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脏中心主任、心内科主任。

特约监察员是国家监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,按照一定程序优选聘请,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、咨询等相关职责的公信人士。

这个职务的前身是原监察部的“特邀监察员”。据中央纪委网站介绍,早在1989年,监察部就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制度,此后特邀监察员工作在全国各级监察机关逐步推开。

那么,新建立的特约监察员制度与之前的特邀监察员制度有何区别,新在哪里,变化在何处?


新选聘主体:从由监察部选出到由国家监委选出,选聘主体之变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要求,体现政治地位的提高。

新名称:从“特邀”到“特约”,名称之变凸显责任更重。要求每一名特约监察员都应把履行监督、咨询等职责当作沉甸甸的使命责任担当起来,决不能视为可有可无的“虚职”“空衔”或荣誉。

新职责:从“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”进行监督到“着重发挥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”的监督,监督重点之变体现了国家监委接受外部监督、加强自身建设的要求。

新要求:首次提出“优选聘请”“动态管理和考核”等内容,“门槛”和“管理考核”之变体现了对特约监察员的高标准严要求。


那么,具体来说为什么国家监委要聘请特约监察员,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国家监委的特约监察员呢?他们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呢?

小萱让您一图解惑——


来源: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、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相关内容综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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